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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教授系我国著名中年刑法学家,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并曾任该中心第一﹑二届主任(1999-2005)。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1);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国家人事部评选纳入首批“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9);北京市评选纳入首批“百人工程”(1995)和“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工程”(2001),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6)。他是新中国培养的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3),在老一辈刑法学家的培养和关怀下,近年来迅速成长为我国新一代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他以踏实的学风、开阔的视野、丰厚的学识、卓著的成果确立了自己的学术地位,成为法学青年的良好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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